1月29日,香港高等法院针对在香港上市的中国恒大集团下达强制清盘命令,此举动引发了广泛关注。此案历经七次延期,已成为香港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上市公司清盘案件。
六位德辅成员作为各方代表,先后参与了恒大清盘案聆讯。其中,庄施格资深大律师(John Scott KC, SC, JP)代表境外优先票据持有人特别团体(AHG)参与了1月29日进行的聆讯,并于近日接受了凤凰聚焦记者的采访。
恒大负债高达2万亿,面对如此多的债主,谁能优先获得偿付,是外界关注的焦点之一。庄施格资深大律师在采访中表示:
持有人特别团体对于重组已经失去了耐心。他们认为,这份最后一刻提出的并且非常模糊的重组建议是没有诚意的,他们已经没有耐心再等待公司具备提出一份可行重组方案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呈请人曾向法庭表示不再准备推进清盘令,法院依然行使权力将公司清盘。当然这并不是法庭的通常做法。
香港的优先债权人将是公司员工和香港政府,以及在内地未清缴的税款。这些优先债权人亦包括那些在内地购买房产并已经支付定金的人士。这些人士在中国内地被称爲超级优先债权人。这些超级优先债权人将首先从可动用的资产中得到偿付,然后才轮到有担保债权人。有担保债权人已经从公司或其在中国内地个别子公司的资产中得到了一定的债权,他们将优先于普通债权人执行其担保更新。第三类债权人,即普通债权人,换句话说,即那些没有担保的债权,则不属于优先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