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 月 29 日,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陈静芬法官(the Honourable Madam Justice Linda Chan)对中国恒大集团(下称“恒大集团”)颁下清盘令,标志着香港规模最大的清盘案之一正式启动。在此次聆讯中,德辅大律师事务所三位资深大律师与三位大律师代表各方出庭。
背景
恒大集团是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最终投资控股公司,亦是中国内地最具规模、负债最多的房地产开发商之一。
2022 年 4 月 18 日,恒大集团未能遵守与佳盛环球(Top Shine Global Limited,下称“呈请人”)的境外融资安排,未按约支付 8.625 亿港元欠款。随后,恒大集团亦未能履行法定要求偿债书。因此,呈请人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入禀香港高等法院,对恒大集团提起清盘呈请(“呈请”)。
呈请聆讯
呈请共进行了六次聆讯。除呈请人外,在呈请中出庭的主要债权人还包括:(1) 持有价值30 多亿美元境外优先票据的持有人特别团体(下称“AHG”);(2) 基于恒大集团提供的担保而持有5 亿多美元债权的债权人团体(下称“反对债权人”)。
在前三次聆讯(2022 年 9 月至 2023 年 3 月)中,恒大集团均成功申请了清盘聆讯延期,理由是其正在通过债务偿还安排(下称“安排”)对其离岸债务进行全面重组,并已取得进展。如果该重组计划得以实施,恒大集团将有望恢复偿债能力。
然而, 2023 年 9 月底,恒大集团发布公告,宣布取消涉及安排的会议以及与安排相关的监管事项。同时,有关该安排的诉讼亦被驳回。
在 2023 年 10 月 30 日的第四次聆讯中,法庭表示,如果恒大集团在下次聆讯中仍然无法提交一份完备的重组方案,法庭或将考虑颁下清盘令。
在 2023 年 12 月 4 日的第五次聆讯中,恒大集团向法庭提供了经修订的重组方案的最新情况,同时,呈请人并未要求立即清盘。法庭准予再次延期,不过法庭亦已经明确表达,期望恒大在下一次聆讯(2024年1月29日)之前能够就重组方案取得实质性进展。
清盘理由
在对呈请进行第六次聆讯(2024 年 1 月 29 日)之前,呈请人曾致函法庭,表示其不再准备推进清盘令,亦不反对恒大集团拟申请的短期延期。在此情况下,Treasure Glory Global Ltd(下称“TG”)根据其他借款人向恒大集团提供的转借贷款,向法庭申请取代佳盛环球成为呈请人。
恒大集团和反对债权人对此提交了陈词,以 TG 的债务存在实质性争议(bona fide dispute)为由反对其取代佳盛环球成为呈请人。反对债权人亦指出,在第一次涉及取代的聆讯中,根据有争议的取代呈请对公司进行清盘,并不是法庭的通常做法(见Liberty Commodities v Citibank [2023] EWHC 2020 (Ch))。
法庭认为,鉴于恒大集团和反对债权人的立场,允许TG取代佳盛环球成为呈请人将会进一步拖延法庭就清盘呈请作出裁定。法庭认为,即使各方(包括呈请人)同意驳回呈请,法庭仍有权行使酌情权作出清盘公司的决定(见Re Shop Clothing Ltd (t/a Theme) [1999] 2 HKLRD 280)。同时,法庭认为没有适当的理由批准再次延期,并据此颁下了清盘令。
规管令
在颁下清盘令的当日下午,法庭审理了破产管理署署长提起的规管令申请,其中核心争议问题在于清算人身份。法庭认为,在如此大规模的清盘中,清盘人存在某些利益冲突在所难免,只要能够妥善管理和控制,这类冲突是可以接受的。选择清盘人的关键的考虑因素在于清盘人是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资源。法庭在在综合考虑了各方提交的材料和推荐的候选人之后,决定委任安迈企业咨询公司(Alvarez & Marsal)的 Eddie Middleton 先生及黄咏诗女士为恒大集团的共同及各别清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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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乐礼资深大律师(Jose Maurellet SC)带领何禄赞大律师(Look Chan Ho )代表恒大集团。
庄施格资深大律师(John Scott SC)带领讼辩律师Fergus Saurin代表支持债权人和AHG。
杜淦堃资深大律师(Victor Dawes SC)带领俞匡庭大律师(Jason Yu)在2023年10月30日及2024年1月29日的聆讯中代表反对债权人。
林欣琪资深大律师(Rachel Lam SC)带领俞匡庭大律师(Jason Yu)在2023年12月4日的聆讯中代表反对债权人。
钱孝良资深大律师(Christopher Chain SC)带领林瀚升大律师(Han Sheng Lim)代表破产管理署署长。
李美度士大律师(Leo Remedios)和王希真大律师(Xizhen Wang)代表呈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