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历
个人简历
梁颖茹大律师于2014年加入德辅大律师事务所。梁大律师专长于民事案件,涵盖商事、公司法、税务、信托、土地、婚姻、知识产权及公法等多个领域。
梁大律师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以一级荣誉毕业获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主修经济),随后于2012年在牛津大学获得法学士学位。
梁大律师凭借扎实的商业和金融领域的学术背景,执业期间积累了丰富的税务案件处理经验,并在该法律领域形成了专业优势。她多次参与税务上诉委员会的聆讯,并经常为客户提供关于内部税务安排和与税务局沟通的建议。此外,梁大律师还担任计划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的税务专家。
在公司法和商事法领域,梁大律师处理过众多案件。例如,她曾依据公正和公平原则成功取得针对一家有偿债能力的香港上市离岸公司的清盘令,这是史无前例的。 她亦曾在一宗取消公司董事资格令申请中代表破产管理署署长。
梁大律师经常处理商事强制令和资产追回事宜,如资产冻结令(Mareva injunctions)、所有权强制令、银行信托令和针对第三方的 Chabra 强制令。她曾参与一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 Chabra 强制令案件,并在原讼法庭和上诉法庭的所有相关案件中胜诉。此外,梁大律师还处理过多宗违反强制令的被告交付审判案件,并在所有案件中均胜诉。
在仲裁领域,梁大律师同样拥有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她曾处理一宗涉及世界知名跨国品牌与其中国经销商的国际仲裁案件,及一宗高达5亿美元的关于债券赎回和股份抵押的国际仲裁案件。她亦曾成功取得禁诉令,中止违反仲裁协议的内地民事诉讼。此外,梁大律师亦成功以无仲裁管辖权为由,于香港法庭取得撤销仲裁裁决的命令。
除了代表私人客户外,梁大律师还接受房屋委员会、私营骨灰安置所发牌委员会、酷刑声请上诉委员会和免遣返声请呈请办事处等公共机构的指示。
在香港执业前,梁大律师曾协助David Perry御用大律师参与 R v Varma [2012] UKSC 44 (此案关于没收令)及 R (Nicklinson) v Ministry of Justice [2014] UKSC 38(此案涉及协助自杀与安乐死)等英国最高法院案件的审讯。梁大律师也曾于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马道立法官)、上诉法庭(时任副庭长林文瀚法官)及位于伦敦的英格兰及威尔斯分区法院(皇家司法院Royce法官)担任法官助理。
梁大律师亦担任区域法院暂委司法常务官(聆案官)及小额钱债审裁处暂委裁判官。她也是《香港法例注释:遗产税条例》(第111章)的注释者。
仲裁与禁诉令/公司与商事诉讼
- CMB v Fund, Cattle & Management, HCCT 34/2022, 15 March 2023: 成功依据仲裁管辖权和公共政策撤销一项关于宣布及禁止诉讼救济的仲裁裁决(由鲍毅龙资深大律师带领)
- Giorgio Armani SpA and Others v Elan Clothes Co Ltd, HCCT 71/2018; [2019] 2 HKLRD 313. 一宗正在进行的禁诉令相关仲裁案件(成功取得中止内地诉讼的单方及各方禁制令 – 由鲍毅龙资深大律师带领)
- 一宗关于离岸公司发行的债券证明项下义务的仲裁案件(独自处理案件)
- Re L&A International Holdings, HCCW 72/2019. 成功依据不公平损害/公正公平原则取得对一家有偿债能力的香港上市公司的清盘令(由鲍毅龙资深大律师带领)
- China Medical Technologies Inc (In Liquidation) and Others v Wu Xiaodong and Others, HCA 3391/2016; CAMP 179/2019 and CACV 510/2019. 关于Chabra强制令(代表不知情的第三方成功撤销第三方单独名下财产的Chabra强制令,且取得弥偿讼费,并成功驳回相关上诉 – 于原讼法庭协同乌佩贞大律师,于上诉法庭由林欣琪资深大律师带领)
- High Fashion New Media Corporation Ltd v Leong Ma Li and Another, HCA 1953/2014; HCMP 108/2016 & 1707/2016; HCMP 932/2020. (i) 违反受信责任(代表公司取得要求各方遵守董事决议的强制令 – 由王鸣峰资深大律师带领) (ii) 交付审判 – 违反承诺和强制令(在2017年的两宗交付审判案件中代表公司,由张天任资深大律师带领;在2022年的另一交付审判案件中代表公司,由林欣琪资深大律师带领)
收入与税务相关案件
- B/R 52/20 代表一家跨国生产企业在税务上诉委员会依据涉案利润为离岸利润和公法对评税提起上诉(由鲍毅龙资深大律师带领)
- 一宗正在进行的关于执行股份买卖合约税收赔偿条款的案件(独自处理案件)
- 就股份期权计划/员工福利相关的所得税提供法律意见(由蔡源福资深大律师带领)
- 就第112章《税务条例》项下税务相关诉讼和检控提供法律意见(包括多宗违规和逃税 – 由蔡源福资深大律师带领)
- 就第112章《税务条例》项下与税务局达成的税务相关和解协议提供法律意见(包括程序法及普通法相关法律问题 – 由蔡源福资深大律师带领)
- 就海外公司利得税负债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涉及利润所在地法律问题(独自处理案件)
公共机构相关案件及司法复核
- 代表私营骨灰安置所发牌委员会驳回多宗上诉,并提供相关书面法律意见(独自参与聆讯及由冯庭硕资深大律师带领参与聆讯;由冯庭硕资深大律师及孙靖乾资深大律师带领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 在关于申请取消资格令的庭审中代表破产管理署署长(独自处理案件)
- 在关于质询的多宗司法复核中代表酷刑声请上诉委员会/免遣返声请呈请办事处(独自处理案件)
- Luk Yuk Han v Hong Kong Housing Authority & The Appeal Panel (Housing), HCAL 87/2016. (在一宗关于受《基本法》和《人权法案》保障的宪法权利的案件中独自代表香港房屋委员会,并成功驳回司法复核许可的申请)
土地/财产/由英国大法官法庭主理的诉讼
- 一宗正在进行中的土地收回案件 (由鲍毅龙资深大律师带领)
- Mok Yim Hei v Hong Kong Housing Authority, CACV 147/2015 (就土地审裁处对香港房屋委员会所作判决中的管理费金额成功上诉 – 由莫树联资深大律师带领)
- Highmax Overseas Ltd and Others v Chau Kar Hon, Quinton and Another [2014] 3 HKLRD 584. 关于贝多命令(Beddoe Order)(在一宗贝多命令上诉案件中代表受托人公司 – 由蓝德业资深大律师带领)
- Global Fair Industrial Ltd v Menno Leendert Vos, FAMV 7/2015. 关于明知收款及不诚实地提供协助(成功驳回向终审法院的上诉许可申请 – 由蓝德业资深大律师带领)
知识产权
- Acron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Ltd v Chan Yiu Wai and Another, HCA 1709/2010; CACV 32/2016 ([2017] 3 HKLRD 799); FAMV 13/2018. 关于雇员发明(出庭庭审并成功对前雇员在雇佣期间一项发明的专利提起申索,并成功驳回向上诉法庭的上诉及向终审法院的上诉许可申请。本案为香港此类纠纷的第一案 – 由谭允芝资深大律师和林欣琪资深大律师带领)
- 区域法院暂委司法常务官(聆案官)(2022年-2024年)
- 小额钱债审裁处暂委裁判官 (2021年及2023年)
- 香港大律师公会沈澄纪念奖学金(2013年)
- 太古集团奖学金(2007年)
- 香港中文大学院长名单(连续三年)
- 2018 上海国际仲裁论坛暨上海国际仲裁周演讲嘉宾
- 由LexisNexis Hong Kong、Legal Plus 等机构主办的 CPD 税务研讨会讲者
- 《香港法例注释:遗产税条例》(第 111 章)特约注释员
- Lexis Practical Guidance – Tax 的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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